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串通投标的量刑标准

信息来源: 九师联拓公司建筑规划设计院   文章编辑:zm  发布时间:2022-04-12 16:48:54  

一、串通投标,简称串标。有两种行为:一种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,一种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。也就是平时所说的“陪标”。

  二、串通投标的立案标准

  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七十六条,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,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
  (一)损害招标人、投标人或者国家、集体、公民的合法利益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;

  (二)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;

  (三)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;

  (四)采取威胁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;

  (五)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,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,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,又串通投标的;

  (六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  三、依据的法律条文: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:

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,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,损害国家、集体、公民的合法利益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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