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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|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

信息来源:洛天食标  文章编辑:zm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28 11:39:42  

2021年,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导向监管,坚持防控并举,重点加强医药保健、营养食品、美容化妆、卫生防疫、房地产、教育培训、金融和投资理财广告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工作,共查办各类违法广告案件6094件,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。现选取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予以公告。

上海淼林贸易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

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销售“俄罗斯全麦大列巴面包”,并发布了含有宣称该产品“低脂无糖无添加”等内容的广告。经查,该产品实际含糖量超出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(GB28050-2011)中对于“无或不含糖”的规定。

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(二)项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150000元。

上海潇客餐饮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

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题为《2021魔都宿醉潜规则》等推文,宣传“谁说喝了酒不能飙车????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[嚣客 ZONE] 它是全国首家‘醉驾俱乐部’更是一家超级娱乐社交综合体。在嚣客,你需要通过酒精探测仪检测指数达到‘醉酒标准’才可以体验极限狂飙的刺激”等内容,把体验“醉驾”作为宣传噱头,吸引消费者到店消费。
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(七)项的规定,构成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广告的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200000元。

2021年,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导向监管,坚持防控并举,重点加强医药保健、营养食品、美容化妆、卫生防疫、房地产、教育培训、金融和投资理财广告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工作,共查办各类违法广告案件6094件,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。现选取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予以公告。
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(七)项的规定,构成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广告的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2000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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